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“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”;英国《权利法案》规定“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,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”。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-九年级历史

题目简介

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“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”;英国《权利法案》规定“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,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”。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-九年级历史

题目详情

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“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”;英国《权利法案》规定“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,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”。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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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加强中央集权
B.建立共和制
C.打击封建势力
D.防范个人独裁
题型:单选题难度:中档来源:贵州省中考真题

答案

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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