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“刑法、民法、诉讼法,没有制定的必要。”而1978——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,涵盖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领域。-高一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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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“刑法、民法、诉讼法,没有制定的必要。”而1978——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,涵盖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领域。-高一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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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“刑法、民法、诉讼法,没有制定的必要。”而1978——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,涵盖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领域。据此判断,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

[     ]

A.法制不健全是“文革”发生的原因之一
B.“文革”后,党和国家吸取了教训,加强了法制建设
C.法律体系初步形成,基本做到有法可依
D.1985年之前,我国没有制定法律
题型:单选题难度:偏易来源:0108 期末题

答案

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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